夏羽手中四柄星纹刀,各自亮起一道刀气,红色的是火行南岳华山刀气……木行东岳泰山刀气,四象齐聚。

这一刀是四象无土刀,本来还没有达到天仙层次的。

但是以质量强劲力一层级的大五行五岳刀气为能量施展,威力便达到了九千赫攻击,非常接近于天仙层次了。

虚空中,同时响起四声神兽吼声。

那分别是东方青龙之龙吼,西方白虎之虎吼,南方朱雀之雀鸣,北方玄武之龟鸣。

借助一丝神意,这一刀斩出去了。

只见一道四色刀光,以无与伦比的速度将冲向夏羽的鼠族刺客斩碎了身躯。

刀光落下,败敌且杀敌。

夏羽一刀落下,身形再次消失不见,原地则被数道攻击破坏了。

就这样,十分钟后。

夏羽使出了拔刀式、斩星式、败血式、怒火……四象式、五行式以及最新修炼成功的大五行五岳刀气和孔雀明王体,鏖战了十几分钟,将十几位顶尖的地仙圆满敌人全部斩杀。

包括那可以使用法天象地的水巨象和那一头化身三十米高的烈焰法相的烈焰虎。

水巨象虽然厉害,但早已败在夏羽手中,烈焰虎也是一样。

其他敌人虽然各具本领,达到天仙层次困人本领的绳索生命、体魄堪比天仙的黄金巨人,来无影去无踪的鼠族刺客,能远程喷吐十几种毒液的大肚丧尸,能隐形的阴影生命……

但是,都一个接一个被夏羽斩杀于此。

好吧,都不是真人,但是实力却是毋庸置疑的。

也只有夏羽这等战力已然抵达顶尖半步天仙,且拥有超凡脱俗神通神之足从而拥有无与伦比的身法和速度的天骄,才能无伤且快速地斩杀他们。

一天后,东山洞府中。

一个正常的夏羽盘坐于修炼室青玉蒲团上。

实际上他现在位于大衍混元功能参悟模式的奇妙世界中。

今天中午,他取回了法天象地神通,同时还获得了三门地仙级别的术法。

这些都是来源于水巨象,本来夏羽只想要那一门法天象地神通的,没有想到的是还额外获得了三门术法。

当然术法的数量自然不止三门,水巨象被燧人氏简单奴役后变得非常狂热。

恭恭敬敬地把自己会的所有法门全部交了出来,包括他自身修炼的功法巨象功。

可惜虽然有些借鉴作用,但是实际上那功法没有什么大用。

其他的法门数量很多,地仙级别的也不少。

但是夏羽不缺,他有很多地仙级别的术法,他也不缺。

当然这样的话,他还是会接受普通地仙级别术法的。

但关键在于,他马上就会晋升地仙了,那个时候,普通的地仙术法就真的没有什么用了。

他只收取了三门地仙级别术法,都是非常顶尖的,修炼至圆满,有杀招级别堪比天仙级别的,否则他也不会要。

其中一门是水之涟漪,水巨象战斗的时候使用过。

这是一门水系增幅、防御类术法,最高可以同时放出九层水之涟漪,不仅防御堪比天仙层级,增幅能力也达到了天仙层级,可以增幅天仙层次攻击三成威力,当然增幅能力使用范围仅限水系。

另外两门分别是治愈之水,一门修炼到圆满,可以恢复高层级意境伤害的水系治疗术法。

这一门术法的特点在于,治愈之水只能临时合成并使用,合成的治愈之水不能储存。

如何合成或者说修炼出治愈之水,那就需要自家的泪水、汗水、血液三水合一,并按照专属法门转换成半成型的治愈之水。

最后消耗精神力,给这半成型的治愈之水附加上自己对于患者、伤者的真诚祝福即可完成。

至于这一门术法的水准,主要指那专属法门的修炼以及这一套流程的掌握。

最后一门术法是化身为水,同样是水巨象在战斗中使用过的。

修炼要求是水之意境掌握两成,夏羽还未满足要求。

修炼成功后,即可化身为水,自动掌握诸多水系术法,在水边战斗实力大增。

修炼至圆满,水遁、水球等等术法,在化身为水的状态下,将得到极大的增幅,而且处于此状态下,也就是伪水行不灭体状态下,将免疫大部分的物理、术法攻击,对于精神攻击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免疫。

这一门术法,燧人氏还特地给他提了一口。

说什么,等他修炼至圆满后,可以找他要玄仙级别的水行不灭体法术来修炼。

提取关键词,这一招夏羽非常熟练。

水行、不灭体这是其中两个关键词。

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猜出,若是能够修炼出真正的水行不灭体,那么达到一定程度的不灭是可以做到的。

无论你什么攻击,只要没有达到防御的极限或者不是极少数的几种力量,就杀不死水行不灭体。

接着是法天象地这一门神通。

夏羽如今已经修炼入门了,别看在外面之过去了半天,但在大衍混元推演功能参悟模式奇妙世界中,他已经修炼了两天。

不仅三道水系术法尽皆入门,而且这一门法天象地神通也修炼入门了。

这一门神通虽然简单,但却是真正强大的神通,当然他获得的普通级别的神通,毕竟只是从一只具有洪荒巨象血脉的水巨象得来的。

→如无内容,点击此处加载内容←
如若多次刷新还无法显示内容,请点反馈按钮报错!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