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初夏费力的将胖子扶了起来,问道:“不知知府大人有何事?”
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道:“还不是那盗圣找的事!”
魏林道:“盗圣要偷你东西?看来你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
胖子赶紧摆手急道:“这位公子可不要乱说,压榨百姓可是杀头大罪,我是万万不敢啊!”
安初夏道:“那盗圣找你什么事?”
一旁的杨德接道:“这还不是我们卫城首富鲁家得了一件宝贝被那盗圣盯上了吗!”
安初夏好奇道:“传闻盗圣非绝世珍宝不出手,这鲁家得了什么宝贝竟让盗圣惦记上了?”
胖子四周瞅了瞅,生怕盗圣就在附近,小声道:“三玉青花瓶。”
安初夏道:“确实是个宝贝,可你们怎么知道盗圣要偷这三玉青花瓶?”
杨德又道:“安国士有所不知,这盗圣生性嚣张,每次偷东西前必先书信给要偷的人家。这还不算,为了防止有人冒充他,他还有个习惯,就是一个东西他要偷三次,前两次偷走了必会还回去,只有第三次才会真正的盗走。”
魏林道:“他偷他的东西怎么又要了你的命呢?”
胖子一听又是哭喊道:“这鲁家可是个大家族,不说民间,就是朝堂之上也是关系不浅。他家东西被盗,告我一个治下不安。我这头顶乌沙不保,不正是要了我的命吗?”
安初夏道:“我这身子还没好透,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胖子急忙摆手道:“不急不急,安国士且放心。那盗圣已经偷过了一次,扬言鲁家防守太差,给他们十天时间再行布置,而且我们只要防住他第三次就行了。”
安初夏点头道:“行,到时候我尽力出手相助。但不能保证一定成功。”
胖子急忙道:“好好好!”
安初夏道:“知府大人还请早日回去,我好休息休息。”
胖子一听,急忙点头,朝四周挥道:“走!走!走!谁敢打搅安国士修养,本官非跟他过不去!”
一帮人鸟走兽散,眨眼就不见了。
安初夏对魏林和周慧兰道:“你们先去屋内把我的东西收拾一下,我们等会找家客栈,在人家里住也不是事。”
魏林点了点头,道:“也是!”说着就拉周慧兰跑进了屋内。
曹凡坐起来瞧着安初夏道:“你还有东西?”
“没有。”
“有事?”
安初夏点头道:“我医术师从神医何老三,师傅曾告诉我中了三尸散没有解药,只能以内力强行逼迫鲜血流动外溢,每天忍受剐肉凝血之痛,三年之后便能转好。”
“你想说什么?”
“十三年前有个中了三尸散的人前去找他求救,我师傅不会医治,本以为那人不出几天就会死,可那人却在我师傅岛上活了三年。之后我师傅才得知了医治三尸散的方法。”
“你想说那人是我?”
“不是吗?”
“不是。”
安初夏也未曾辩下去,转而问道:“如是为什么叫我盯着你?”
“因为我和另一个人有关,很危险。”
“他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的人。”
“之前你说你时间不多了,是什么意思?”
“快死了的意思。”
安初夏看曹凡平静的眼神,不解道:“你不怕死?”
“是个人都会怕死。”
“可你的眼神很平静。”
“或许是认命了吧。”
认命!有人不甘而挣扎,可更多的人都是稍微挣扎一番后放弃的随波追流。并且反复的告诉自己,自己已经拼尽了全力,可以无悔了。
这类人便是认命的人,因为不甘心的人会一直拼尽全力的挣扎下去,没有时间去想后悔的人才是正真拼尽全力了的人。
“里面你什么东西都没有啊!”
魏林拉着周慧兰又从屋内走了出来,朝安初夏喊道。
安初夏道:“那便是没有了吧。”
走出庭院不一会,金成虎便带着几人赶了过来,朝安初夏道:“安公子不在府上多住几日?”
安初夏道:“住多了麻烦,不知镖头有没有把我托的镖送出去?”
“送了,送了!”金成虎急忙道:“我把老二,老五都派出去了。十天之内必定送到盛京。”
安初夏拱手道:“如此多谢镖头!两千两银子等我到了商都会差人给镖头送来。”
金成虎急忙摆手客气道:“能给安公子押镖是我们金虎镖局的荣耀,还谈什么银子?押完这趟镖,都够我们金虎镖局吹上几年了!”
安初夏道:“生意归生意,到时还望镖头不要推辞,子扬就再此别过。”
金成虎一听,也不阻拦,摆手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多留安公子了。请!”
“多谢!”
时间已经近了正午,安初夏四人走在大街上寻了处酒楼。魏林掏的银两,要了三间上房。
酒楼有三层,一二层是吃饭的铺子,三楼的房间。
安初夏四人坐在二楼吃着菜,看着一老人说着书,一个个皆是仔细的听了下去。
醒木一拍!
说书老人道:“俗话说走江湖,说江湖。今日咱们卫城这边除了件大事,想必在座的各位也是有所耳闻。那就是传闻已死的血魔现身义云山庄,杀的整个义云山庄那是鸡犬不留啊!还有传闻,记载五绝功法的骨刀也虽血魔一同入世。可在座诸位又有几人知道这骨刀和血魔的身世一切呢?”
这一问,整个客栈都安静了下来。说书老人继续道:“要说这一人一物必要牵扯另一个人,死神!”
“在座诸位或许不知道,可问问那些活了**十的老家伙,提起死神,哪个不惊?哪个不怕?”
一楼一桌子上的人道:“您在这开什么玩笑呢?什么死神?我们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哎,这点我可没有乱说。”说书老人辩道:“八十五年前死神杀了半个江湖的豪杰,最后由战神,剑神先后出手才将他打败。”
“我知道又要有人说我老头子胡说八道了。可在座各位想一想,若是五绝真的不存在,江湖上会流传百年传闻吗?当然,这都不是重点,各位且听我讲下去。”
“九十八年前,这死神因天赋高超而拜入五绝之一的断空山门下,可之后反了师门去了沧海游龙阁,三年后武功大成,便打上了明月世家,抢了战皇山的炼体术。然后将他所学武功一一刻在他的兵器之上,这件兵器便是骨刀。”
“话说当年他败了之后,便将手中的兵器给了他的一个小随从,而这小随从便是今时今日的血魔。等等,我知道有很多人不信老头子的话,可在座的想想,这血魔三十七年前才二十岁就突然闯入江湖,而武功之高江湖之上少有人敌。为什么?三十二年前游龙山庄,望海阁,万剑门,青山楼等二十七个门派联手攻下血魔宫,为何不杀这血魔?还不是为了血魔手中藏得骨刀吗!”
两问,人群瞬间躁动了起来。安初夏朝曹凡问道:“你觉得他说的有没有道理?”
曹凡道:“很有道理,不然霍空为何什么不杀血魔。”
魏林也点头道:“死神确实存在,我们家有着明确的记载,不过和他说的有些不一样?”
曹凡问道:“哪里不一样?”
魏林道:“死神并没有拜入五绝门下,用我二爷爷的话说,他是个真正的天才,他的武功全是他自己所创。所以我觉得骨刀上刻的也不是五绝的武功,而是他自己的武功。”
“什么武功?”
“银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