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魔杰冯来江,能挡得住他的人,天下没有几个。为什么你相信落凡能对付得了他呢?”
薛雨然对落凡不平凡的评价,引起一旁司马玉良的注意。她可是很少夸奖别的男子,看来落凡果不一般,便开口想要问个明白。
薛雨然一如既往的平淡,不偏不倚得回答。
“落凡比我们都聪明,我们知道的事,他自然也知道。他对付敌人,更有自己过人的手段。他刚才敢骂冯来江,说明他已经想好了对付的办法。自从他来龙城,单枪匹马斗尹少正,拿下布衣军,杀二王、取胜选婿擂台。哪一件事起初看起来,都是滑稽和愚蠢,可结果却都非同凡响,达成了他的目标。志向天下的人,自然早做好了与天下人为敌的准备。”
薛雨然对落凡的评价很真切,但却保留了几分。她好像看到了落凡的未来,这样的未来说出来会令所有人惊怕。
司马玉良脸上露出一丝懊丧和羡慕,薛雨然对落凡的看法,明显非常之高。
众人点头赞同,“说的有道理。落凡是个创造奇迹的人,他拥有太多常人不能预知的本领。冯来江虽然厉害,但论智谋绝不会是他的对手。如此结果难料,若真能从冯来江手下活命,落凡将再次名震天下,日后黑白两道怕再也不敢对他下手了。”姬诚道。
“落凡!天上落下的,注定搅闹人间不平。”叶叹叹道。
……
背后魔鬼紧追,落凡头也不回,狂奔出龙城。他知晓便是钟凤雪、向硅这样的高手,也敌不过冯来江,去请他们帮忙反而徒增伤亡。于是,没有前往求援,反而猛劲向城外跑去。冯来江面对疾风电驰的落凡也无法下手,只能如附骨之疽,一步不落跟着他往城外跑去。
一炷香时间,二人已经跑到龙城外官道,落凡忽停步,回头邪魅一笑:“前辈,现在四下无人。咱们不如打个商量,你是朝圣魔杰,我是小喽啰,杀了我对你名声也不太好。不如这样,司马月给你的开得条件,我十倍相送。你去杀司马月如何?她可是名声在外,杀了她天下人才夸你厉害呢。”
“你可不是小喽啰,如今活阎罗的名头可比司马月还要响亮。本来江湖人只知晓,阎罗山庄的那位活阎罗,想不到你这么个小畜生也有了这样的名头。本来我对杀你也不感兴趣,不过来了龙城,听了你不少事,便想杀你了。而且我和司马月打赌,若我杀了你,她便当我的奴仆。你说,这样丰厚的条件,我怎能不动心呢。比起杀她,驱使和奴役那人人惧怕的土龙皇,不更是有趣!哈哈。”冯来江魔面桀桀,青乌的脸也露出杀人前的兴奋来。
“啊,原来你喜欢司马月这样的老女人呀!不愧是朝圣魔杰,口味挺独特的呀。司马月这老女人也真不简单,几句谎话便把天下第二的杀手给诓骗来了。啧啧,哎,我还挺佩服这老女人的,大胆,聪明,狠辣。她挑动你我厮杀,若我被你杀了,她等于少了个劲敌。若你被我杀了,她也没损失。这步棋走的不错。可惜呀,可惜。她不知道她的对手究竟有多厉害。前辈,你就是杀了我,司马月也不会当你奴仆的,你一样还要和她斗个死活。劝你还是掉头,回你的狗窝趴着去吧,不然怕你狗命不保!”
说罢,落凡再次疯逃而去。
“贼子落凡!我要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冯来江暴怒咬牙,紧追而去。
落凡疾向外逃,施展飞花舞、风雷腿、蹈天步,变着法向前跑。不知道,他究竟要跑去哪里,不知道他究竟要跑多久,只知道他一步不停地向前。冯来江也不明白,这小子究竟要跑去哪里。但自恃内功深厚,便是跑十天十夜也不会累,跟着猛赶。
踏过沙地,越过荒野,疾驰飞奔河面,像是两道剑影,前后追逐不停。
“小子!不过二十几岁,便有这番耐力和内力,难怪司马月要我来杀你,一般人估计追都追不上。不过,我倒要看看你能跑几个时辰!我可是不会累的。”从午后追到黄昏,冯来江身后紧追,一面喊道。
落凡依然前头领跑,一面嘲笑道:“狗东西,咬人也不至于追这么远呀。过了天阳河,前面便是天阳县城了。我请你去酒楼捡骨头啃,你别追着咬我了。”
“该死的贼子,你再骂我,等我抓住你,我便活吃了你!”冯来江气得七窍生烟,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发出怨毒的威胁。
不多时,二人剑速来到天阳县城。进入县城,街道上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落凡更是向着前方最热闹的集市跑去。
来到集市,眼见商贩聚集,人流济济,如常喧闹嘈杂。落凡直接冲入人群,同时向前方扔出一颗雷火弹。轰然一声爆炸,四面浓烟滚滚,人群惊叫着蜂拥逃散。落凡趁机卷入人流,隐身向一旁客栈藏去。知道冯来江有天敏神功,顺带踢翻一个卖五香粉的小摊子,顿时整个街道洒满了呛鼻的味道。
冯来江眼见四面人流混乱,浓烟密布,还有呛人的香料味道堵塞嗅觉。当即施展天敏神功,见他一只金色眼眸眸山闪耀,一眼将街上人群全部看穿。竖起的耳朵,微微一动,便将数里内人群的呼吸和心跳全部听清。
可他把整条街人群看穿,也没有发现落凡的身影。甚至他的呼吸和心跳也消失了。心知落凡是躲起来了。冯来江当即运起体内磅礴内劲,仰头一啸,尖锐的声音,瞬间将整条街人全部震晕过去!
一条街的百姓全部昏厥,再没了干扰。此时,他再次仔细听着周围的环境,每个人的心跳,每个人的呼吸,全在他的脑中。他知道落凡是内家高手,他的呼吸和心跳应该比普通人慢许多。只要找到呼吸、心跳和旁人节奏不同的,便是落凡。
而落凡是最高明的杀手,他自然也知道这一点。此时,他藏在一间客栈柜台后安静得调息,将自己的呼吸和心跳,控制和其他普通人一样。如此,冯来江一时也分辨不出他来。
听不出落凡的位置,冯来江冷笑一声:“不愧是顶级杀手,就这一手掩藏身形的本事,也足够令人惊艳的。几十年了,总算遇到一个和我水平相当的杀手了。不过,老鼠越狡猾,我玩得越高兴!”
说罢,便开始再附近商铺,一个一个仔细的搜索起来。
落凡知道冯来江,很快便能找到自己。他也不过是借着此处,调息片刻,恢复一下疲劳的身体。眼见冯来江要搜到客栈,一步窜出,捡了街上几个包子备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奔跑。冯来江听到落凡的脚步,紧着追踪而去。
天色渐渐昏暗,跑出天阳县的二人,在荒野继续追踪,身影渐渐看不分明。落凡一边快跑,一边掏出怀里的包子吃着,仍不住口骂道:“冯老狗,包子你吃不?狗肉陷的,味道有点馊,但也能顶个饱!”
“你倒是挺能跑,已经跑出七十里地,凭你的体力,能跑二百里,还是三百里?我不吃不喝,跑半个月也不会累。你腿已经开始打软了吧,脚底也要起水泡了吧,是不是浑身开始酸疼了,别装了,放弃挣扎吧。你活不了的,不如死了痛快些。”冯来江紧跟着,试图用语言瓦解落凡的意志。
“嘿嘿!老子以前打壶醋,也能跑三百里。老子三五年不吃不喝,也不会累!”落凡回笑道。
天色完全黑暗,月亮高升起明亮来。落凡已然全身疲惫,真气也开始乏力,双腿的速度已然慢了半拍。冯来江自然能看出落凡的疲惫,脸上兴奋越深,邪眸也更加鲜艳,不断舔着嘴角,好似捕猎成功的恶狼。而此时,落凡已经领着冯来江跑到了一百五十里外的春风峡谷外。
春风峡谷,是江湖黑道刀王门的地盘。而此处最有名的不是刀,而是酒和色。江湖给春风峡谷的评价是,十里温柔香,仙人乐不还。足见里面的好处。
据说这峡谷地下,开设了百家青楼、赌馆。而在峡谷最隐秘的地堑内,藏着一处“神女仙宫”,那仙宫由金银砖砌成楼阁,玛瑙作瓦,翠玉珍珠作家具,还有一条流淌着美酒和美食的河流,更住着神话里才有的绝色仙子。不过只有最高级别的贵客,才有资格进入享受。
而便是进不了神女仙宫,只这峡谷里满街的酒和色,足以引几万名醉徒,整日厮混此处,把这里当成了人间的仙堂。而峡谷内遍布的酒气和脂粉气,正好可以让落凡借来,躲避冯来江的追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