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的纪委监委来访举报也是在自己单位这里,老唐曾经也很多次来过这边。
只不过因为有两年没来了,所以感觉有点陌生。
不过不要紧,这地方估计自己以后打交道的次数不会少,以后肯定会熟悉的。
你看林城那边的纪委监委部门,那老唐是真的熟。
光明区监察部门的来访接待室内,工作人员小李正在处理上一个来访群众的举报。
就在此时门被敲响,小李随即开口道:“请进!”
他的工作就是把这些来访群众的举报进行记录然后上报,至于是否要调查,那是领导决定的事。
很快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小李抬头一看感觉这人好像有点眼熟,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是谁。
“同志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脸色苍白还带着一点伤疤的年轻人笑道:“我来举报一下光明区住建局。”
年轻人自然就是老唐了,他和光明区住建局之间那可是“关系很深”,当年维多利亚花园烂尾楼事件,他可是实实在在和光明区住建局对上。
双方之间经过了多次的诉讼和调解。
当然,后面老唐被房子开发商报复,泥头车撞击震惊互联网,导致光明区这边很多人被处理。
住建局自然也在里面……
没想到这都过去几年了,又和这个单位杠上了。
小李闻言道:“请问您举报住建局什么方面呢?而且举报要有证据……”
刚刚说到这里,老唐就已经掏出了身份证:“同志,我实名举报住建局下面的城建监察大队泄露举报人信息!”
实名举报?
小李脸色稍微严肃起来,拿过那身份证一看,又看看面前的人,顿时忍不住道:“唐方镜……你是腾达的那位唐方镜律师?”
老唐闻言将衣领拽开一点,露出了狰狞的伤疤:“是,如假包换!”
这個证明方式顿时让小李沉默了一下,赶紧将身份证放好开始记录。
唐方镜来实名举报,这个事可不是小事!
之前光明区就出现过一些小道消息,认为唐方镜现在到处搞事情,林城搞完又去天延市搞,那哪天是不是要来光明区搞啊!
那个消息老王听到了,王青青也专门和老唐说过。
老唐没有任何的话,因为他认为,根本没必要说什么……他直接就能用行动来证明!
是的没错,我特么就是要在光明区好好搞一波事!
光明区咋了,唐方镜在光明区行事都是遵守法律的,当然他并不否认,自己确实在光明区办事都比较顺利。
但是,什么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顺利都能成好处?
难道这不是应该的吗?
说实话,老唐对于光明区还是有感情的,这地方有很多人都干的不错,比如老周那样的。
但并不代表所有人都是好的。
比如这次,实名举报怎么就会被对方知道,这中间肯定有问题!
“这是举报的证据,兰保胜实名举报元和市政绿化有限公司的项目违章搭建不到三天,公司那边就知道了,那公司是怎么知道的?”
这证据不是老唐瞎说的,而是元和公司自己提交的证据。
这里很多人提出了问题,虽然案件是公开审判的,但是律师这个时候泄露案件信息,难道不构成犯罪吗?
律师有没有可能因为泄露案件信息触犯刑法呢?答案是有可能。
案件在侦查阶段就不用说了,一切保密,律师不可能从公安机关那里拿到任何案件信息,他能知道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告诉他的。
这些当然不是机密了。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就不一样了,检察院有个《检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很老的规定了,96年出的,比很多人岁数都大。
这里规定,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讯问被告人笔录”和”询问证人证言”确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时间是到庭审前。
但是你说到庭审前就庭审前吗?
检察院的规定可不能约束法院,法院本身在这方面有自己的规定,那就是《人民法院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这里面并没有将普通卷宗认定为国家秘密,也因此,老唐将其拿来当做证据交给纪律检查部门进行举报,并不存在泄密的问题。
这方面还有最高法的指导案例,一个贪污案件,那个律师在法院复制卷宗后,给嫌疑人的家属都看了,一审被认定泄露国家秘密罪,判了一年。
但是中院二审直接改判无罪,并且被最高法列入指导案例。
言归正传,小李这边看着面前唐方镜递过来的材料,也是开始仔细看。
这一看他就不知道说什么了,元和公司自己出具的证据。
这个证据甚至都不是那些录音什么的,就是元和公司找兰保胜谈话,让他撤销举报的那个证明的复印件。
当然,还有兰保胜实名举报的记录,这两者加起来,才可以构成证据链。
在整个事件里,元和公司根本没把这个当回事,打电话联系的时候就说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说明什么,说明人家根本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小李仔细看完手中的证据,随即对着面前的老唐道:“唐律师,您这边的举报我已经记下了,如果确实有泄露举报人信息的情况,我们这边一定会严查!”
虽然看起来好像泄露的情况不少,但你别管那些,规定确实是不能泄露!
如果事情没闹大也就罢了,总有办法能按下去,但是老唐来了,这就不是那么容易能按下去的。
老唐闻言又掏出了另一份材料:“这是兰保胜被刑事起诉的证据,当然,现在这个案子还没审,但我想说的是,兰保胜能有现在的结果,都是因为这个举报材料被泄露!”
“所以我建议监察部门关注一下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
为什么要这样建议,答案很简单,泄露举报人的信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分也从警告到开除不等,甚至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而现在,虽然泄露举报信息和兰保胜被设计入狱之间好像没有因果关系,但最起码是存在关联的。
那这已经算的上情节严重了!
果然,小李拿过第二份材料后脸色更加严肃:“唐律师你放心,我们绝对会关注这个案件情况的。”
拿着举报的回执,老唐很快离开了接待室,该做的工作都做了,接下来就是等着开庭了。
与此同时,光明区,王文燕这边则是拿着手机在发呆。
“所以,你现在准备直接给我钱?”王文燕一脸懵逼道:“而且要给我十万?”
手机中传来了潘有云的声音:“对,只要伱能给我谅解书,别说十万了,十五万我也愿意给你,真的!”
王文燕有点没反应过来,主要是这位潘总前后的态度差距太大了。
之前说一分钱都不可能给,还扬言爱上哪告上哪告,结果现在,张嘴就要给十万,而且十五万也能商量。
那里面有这么吓人吗?
不过王文燕也不敢自己做主,直接挂了电话开始联系老唐。
“对方愿意给钱是吧?这是好事,这样吧,我来帮你联系办案的警察同志,让警察同志帮忙主持刑事和解。”
“你不要自己去和对方谈,没必要的知道吧。”老唐在手机中说道。
王文燕赶紧答应,她做梦都想不到,本来找唐律师是做刑事案件的,结果现在,先弄到钱了。
老唐很快找光明分局,分局自然没什么意见,只要双方都同意,他们自然是可以帮忙主持的。
就是有一点比较奇怪,那个潘有云居然说不想取保候审了,想进看守所!
“不是,你这好不容易取保候审成功,为什么又不想了,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分局内,办案民警没好气地说道。
潘有云指了指自己的脸道:“同志,我真的不想在外面待着了,你是不知道啊,我这几天被人揍得太惨了……”
也不知道那些公司老板的家属从哪里得到的消息,说潘有云取保候审出来了,于是就在他家附近蹲他。
见了面就直接开揍!
偏偏潘有云现在是取保候审期间,他连手都不敢还。
也就是那些人还注意点,所以潘有云只是外表看起来有点鼻青脸肿,但连轻微伤都算不上。
太危险了,潘有云觉得还是进里面待着比较好。
虽然现在那些人只是揍他,但保不准哪天就有人想动刀子了,到时候他要是噶了咋办,好死不如赖活着!
办案民警听得目瞪口呆,只能说这年头的奇葩事有点太多了……
两天后,腾达律所。
王文燕哭的稀里哗啦都想给老唐跪下,被老唐赶紧阻止。
“现在你不要着急,只是拿到一部分钱了,你丈夫的案子还没做完,所以先等等好吧。”老唐劝说道。
王文燕点点头,是啊,丈夫还在里面呢,希望赶紧把这个事结束吧。
第二天一早,老唐拎着手提包一路来到了光明区法院,今天就是正式开庭的日子。
结果到了刑庭门口发现,这门还没开呢,就在外面等着。
等了没一会儿就发现有熟人到了,那熟人正是夏光玲还有另一个检察官,两人今天是要作为公诉人出庭的。
虽然双方之前谈的不愉快,但老唐还是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
也不知道咋回事,这两位女性检察官的眼圈都特别黑,眼珠子有点通红。
老唐想了想还是开口道:“夏检察官,还有这位检察官,早啊,看两位的样子好像没睡好啊,怎么回事?”
他这话不说还好,说完后就看到夏光玲和另一个检察官对他怒目而视!
老唐顿时有点不解道:“夏检察官,虽然咱们之间不太对付,但也没必要这么仇恨大吧?一个案子而已。”
终于,夏光玲忍不住开口道:“唐律师,我们为什么没睡好难道你不知道?你之前搞出了那么大的动静,难道你以为只需要公安机关介入就行了?”
老唐在过年期间弄进去了两百多个人,老葛加班加到爆炸,检察院也不遑多让!
那么多的案子需要审查,自然就得加班了。
老唐闻言顿时闭上了嘴,转头看着一边的墙壁吹起了口哨,今天的风儿好喧嚣……
他现在连人民路派出所都不敢去,生怕老葛和他玩命……
虽然他有濒死护佑,但这种关键技能肯定要用在合适的地方,只是没想到检察院这边也是这情况……
好不容易等到门开了,老唐赶紧坐到被告代理人的位置,然后开始闭目假寐。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有人进来,王文燕一家人,居海清都坐到了旁听席上。
郑总和陈静也到了,虽然很自信,但他们也想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案子的结果。
只不过看看旁听席的情况,两人还是坐在了靠近门的地方。
等了好一会儿,合议庭到位,庭审开始。
还是刑庭的正常流程,审判长敲响了法槌:“传被告兰保胜到庭!”
随即两个法警将兰保胜带到了法庭上。
接下来就是验明身份,以及一些例行的询问,比如以前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之类。
很快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状。
起诉状内容也没什么特殊之处,这个案子在证据上最起码看起来是很完备的,敲诈勒索证据确凿。
随即审判长问道:“被告人,起诉状内容是否听清?”
兰保胜这边点点头道:“听清了。”
审判长再次问道:“起诉状指控是否事实?”
“不是事实!”兰保胜没有任何犹豫便说道。
审判长也没什么表情,接着问道:“被告人对起诉状指控罪名是否有异议?”
“有异议,我没犯罪。”
夏光玲面无表情,但是那副黑眼圈让她看着一点都不严肃。
审判长问完然后就是公诉人的讯问,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
反正兰保胜这边全部都不认,他没有犯罪。
老唐这边在公诉人举证完成后便开始进行辩护。
“首先,兰保胜在举报元和公司之后,并没有通知该公司,相反,是该公司从其他人口中得知兰宝胜举报后主动联系他的。”
“其次,公诉人的证据三录音中我们可以知道,兰保胜首先提出说要对方给予其劳动补偿金,但是公司这边没有直接没有回答,相反,他们主动提问,问兰保胜给多少钱可以撤回举报!”
“然后,对于公诉人主张的证据五录音以及证据八的收据,兰保胜在第三次见面结束后便已经准备提起劳动仲裁,而他计算后的劳动补偿金一共是十五万左右。”
“因此,在又一次被元和公司叫去后,他有理由认为公司给的钱就是劳动补偿金,而且综合来看,元和公司这边早就有准备,对于兰保胜提出的劳动补偿金刻意规避,不断的想把兰保胜的注意力引到拿钱撤销举报方面……”
“综上所述,兰保胜一直的目的就是索要劳动补偿金,其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被判决无罪!”
旁听席上,郑总突然动了动,他有点坐不住了,要不是陈静拉着他,他都想站起来反驳几句。
因为……他真的就是那么做的。
而老唐这边说完,审判长看向了公诉人这边:“公诉人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夏光玲很快便道:“对于被告代理人的说法,我方并不认同。”
“在双方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兰保胜接收了元和公司的转账五万元,并且在附有‘撤销对元和市政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的收据上签了字。”
“因此可以认为,兰保胜确实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审判长又看向了老唐这边:“被告代理人?”
“我认为公诉人完全忽略了所有证据的关联性,从最开始,兰保胜就没有主动联系过元和公司,相反,每一次都是元和公司主动联系他的。”
“包括撤回举报给钱的话,也是元和公司说的,兰保胜并没有说过,而且,元和公司对每一次的谈话都进行了私下录音。”
“而在最后一次的谈话中,兰保胜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而且证据显示,申请书副本也已经送达元和公司,所以元和公司是知道对方准备要多少补偿金的。”
“结果元和公司依旧刻意回避补偿金,但是却把赔偿金额和补偿金设置为同一金额,故意混淆,诱导兰保胜签字,综合来看,我说元和公司处心积虑想让我的当事人坐牢,有问题吗?”
夏光玲张了张嘴,不过还是没说话。
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
老唐看着手中的材料,他有预感,这个案子可能会成为典型案例!
最高法必须得对这方面进行规定了,劳动者就算是为了索要赔偿金而举报,那也不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
因为赔偿金是他应得的,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能做个典型案例也算给老周一个交……诶老周好像民庭法官啊……
咳咳,大家都是光明区法院的,给谁不是给啊,你就说给没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