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李大志对吧。其实我也是一个摇滚爱好者。待会儿我们一起交流交流。”
李大志闻言顿时眼睛一亮。要在周围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同龄人可不容易,尤其现在这年头,什么摇滚青年的已经不流行了。年轻人大都热衷于网络游戏,热衷于泡吧蹦迪。
“哥们,你叫什么?”李大志倒是没有觉得陈峰骗他。他也没什么好骗的。
“陈峰。”
“好。等待会儿得空了,我们一起聊聊。”
……
几分钟后,陈峰吃完排骨面,感觉很满意。这店老板虽然凶了点,但做的面还是很地道的,主要是份量够足。刚刚这一碗面确实加了不少的咸菜,排骨也是大块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价钱便宜。八块钱的排骨面,份量还足,真算是良心价了。
陈峰很利索的拿出车十块“大钞”付了钱,再次让店老板李老头有些刮目相看。
结了账,陈峰却没有马上就走。反而继续坐着,等李大志空闲下来。李老头看了一眼后,倒也没有说什么。
此时店里的生意已经慢慢淡下去了,倒也不缺一个位置。
李大志又收拾好了一张桌子,总算有了空,走过来抛给陈峰一根烟,然后给自己也叼了一根,用打火机点上。
陈峰拿着烟,有那么一瞬间犹豫,他穿越前也是吸烟的,只是没有那么严重。至于原主这货十五岁就开始抽烟了,是个资深老烟民。只是这货为了省上网费,生生将烟给戒了,记忆中已经有几个月没抽烟。复吸,哦,复抽肯定是有些不好的。
“来!抽一个根,不会看不上我这红塔山吧?”李大志点着打火机递了过来。这家伙都这么说了,陈峰也不好矫情什么,将手里的烟伸过去点燃。
拿到嘴边深深吸了一口,感觉这具身体顿时就精神了许多。这感觉可不好,陈峰下定决心以后绝对不再抽烟了。
“你最喜欢哪个歌手?”李大志主动攀谈了起来。
“没什么最喜欢的。只要是好听的歌,唱得好的,我都喜欢。”
穿越过来的这个世界,很多事情都大变样,包括前世的明星、影视剧都完全不一样了。而原主这货留下来的一些记忆也是残缺不全,对娱乐圈明星什么的,没有太多记忆。让他说出这个世界的几个摇滚明星什么的,他还真说不出来。
“你说得有道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曹安,他当初跟我一样,也只有高中毕业,然后只身来京城闯荡,身上只带了一把木吉他,但他怀抱着一颗热爱摇滚的赤诚之心,慢慢的就在京城闯出了名堂,功成名就。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依旧是大家公认的摇滚大咖。”李大志有些两眼放光的说着。感觉将自己代入了。
陈峰很想说你有他的才华吗?不过,为了完成任务也就忍了。他干咳了一声,问道:“早上听你说在酒吧唱歌?哪个酒吧?驻唱的吗?”
李大志闻言脸上顿时一红,明显心虚的说道:“就在兰岭街那边的酒吧一条街,距离这边四五站路。我在那边几个酒吧里随便唱唱,做个暖场什么的。”
陈峰虽然不是很懂,但一看他这表情就猜出了大概。暖场什么的,可能还是他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很可能就是那种免费打打下手
最多混个脸熟,赚一顿饭的帮闲。
要不然,这货现在也不至于在这里帮他老子的忙了。
“今晚还去不去?我跟你一起去。”
李大志看了一眼他老子,小声对陈峰说道:“十点钟就去。”
“那行。十点钟我过来找你。”
“不用这里找我。你直接去兰岭街的彼岸酒吧就行。这几天我都呆在那里。”
“好。就这么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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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岭街原主这货还是有记忆的。附近好几路公交都经过那里。
在旅馆的单人间看了会电视新闻,多了解一些这新世界的情况。差不多十点钟的时候,陈峰便出了门,坐了公交来到了兰岭街。
这里是个小山坡,在山坡中间位置,弯弯曲曲、高低不一的一条街就是兰岭街。山上还有一些高档会所别墅。
这酒吧一条街在京城乃至全国都是比较有名的,到了晚上的时候,这里灯红酒绿、霓虹闪烁,无数的红男绿女过来这边或凑热闹或打发时间或寻找刺激等等。
彼岸酒吧是一家音乐酒吧。在兰岭街一小半都是音乐酒吧。此时,晚上十点多点,酒吧里的客人还不是很多。
陈峰扫视了一圈后,就看到了在擦桌子搬凳子的李大志。看他忙碌的样子,尼玛就一个酒吧打杂的,哪是什么唱歌的。
“先生,几位?”一个漂亮的酒吧小妹迎上来询问。
“我找李大志的。”陈峰指了指李大志。
酒吧小妹愣了一下后,笑道:“你找大志干嘛?也想来我们酒吧唱歌吗?”
陈峰一愣后,便笑着语气浮夸的说道:“是啊。你们彼岸酒吧是兰岭街档次最高的,我做梦都想在这里唱歌。”
兰岭街酒吧林立,彼岸酒吧还真不是档次最高的,最多也就中档水平。
酒吧小妹皱眉轻哼了一声,不屑的撇撇嘴,没再说什么,径自走开了。这样的**丝,她还真不屑与他斗嘴。
“大志!我来了!”
“啊!你来了啊。等会儿。”
李大志将一张椅子放好后,才过来笑着对陈峰说道:“怎么样?这酒吧不错吧。待会儿我就上台唱歌,你听完后给我一些建议。”
“行。我这人唱歌不怎么样,但听歌还是可以的。而且最近我也写了一首歌,以后有机会我们一起交流交流。”
李大志闻言不由刮目相看道:“你居然还会写歌?”
陈峰当即一脸自傲的说道:“当然。我这首歌可是仔细打磨了好几个月了,有机会就唱给你听,给我指正一下。”
李大志眼睛一转,问道:“你会吉他吧?”
陈峰点头。李大志笑道:“那就现在好了。反正现在酒吧里客人也不多,我的吉他也带来了。你就弹唱一遍,让我听听。我们相互交流一下。”
陈峰不由一愣。他还真没想过在这里表演。在他的计划中是先跟李大志混熟,然后自己弄首歌给他,让他顺利成为酒吧的驻唱歌手。即便只是一天的驻唱,那他的任务也算是完成。
“怎么了?你不会吹牛的吧?”李大志见陈峰没反应,有些怀疑的看着他。内心里他还真希望陈峰是个会创作的同好者。因此,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让陈峰露一手。
“当然没吹牛。你拿吉他来吧。我给你露一手。”
既然到了这一步了,陈峰也就没有什么好推脱的。打算顺便唱完之后,就将这首歌授权给李大志唱,让他称为这里的驻唱歌手。
李大志很快就拿来了吉他,将他递到了陈峰手里。
陈峰拿着这把吉他仔细打量了一下,是把还不错的单板吉他,可不是大路货,价钱至少也得几千块。真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还有这么一把好吉他。
“吉他不错。”陈峰说了一声后,便拿着吉他到了旁边一张椅子上坐下,先试了试音,然后做了一点调整。然后便弹唱起了他自己“原创”的《兰花草》。
这是他穿越前一首非常耳熟能详的民谣歌曲,旋律简单,一般都做为入门级的吉他曲目。穿越前陈峰在大学里的时候,有过一段时间想学好吉他耍帅泡妞。不过几个月后就放弃了。也就勉强能弹唱几首入门级的歌曲。其中就有这首《兰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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