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啸是双手大剑,我家的长爪是杂种剑。”莫尔蒙说道。

“杂......杂种剑?”丹妮愕然。

莫尔蒙左右看看,没在船上找到范例,便“锵”的一声拔除自己腰上的佩剑,比划着解释道:“我这把剑虽然可以单手使用,但双手握住剑柄更利于发力,所以它是算双手剑。”

莫尔蒙手里的剑,从剑尖到剑柄末端,足有1.5米长,也亏得他有1.95米左右的大个子。

“除了双手剑,还有一只手使用的单手剑,比这个短四分之一到三分一,而杂种剑则是介于单手剑与双手剑之间,算手半剑,我们又叫它‘杂种剑’。”

“哈哈哈,双手剑与单手剑生下来杂种剑。”壮汉贝沃斯哈哈大笑,“好一个杂种剑。”

莫尔蒙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无论在维斯特洛还是厄索斯大陆,杂种剑才是主流,单手剑不利劈砍,双手剑一般人又舞不动,更遑论持之对敌?”

接着,他又面向丹妮,说道:“所以,您明白了?光啸之所以贵,就因为它比长爪更重,耗费的瓦雷利亚钢更多。

如果奈德史塔克将他的族剑,寒冰,卖给泰温,估计能卖300万金龙。寒冰竖起来比大多数骑士都高,足有1.85米。”

1.85米,瓦雷利亚钢剑中的高富帅!

丹妮心中吐槽,这个高富帅却白白便宜了兰尼斯特,一个金龙都没拿到。

不过也的确如莫尔蒙所言,一般人用不了双手大剑,泰温便将寒冰融了,制成“寡妇之嚎”与“守誓者”两柄......杂种剑?

唔,奈德史塔克将族剑带去了君临,自己被砍头,剑也落在泰温手里。

莫尔蒙不知道她的想法,还在说:“我也不确定瓦雷利亚钢剑的市价,兰尼斯特有钱,有钱人的世界与我们穷人不一样。可想而知,莫尔蒙家的祖先500年前得到长爪时,肯定没花85万金龙。”

“史塔克买寒冰时花了多少钱?”她问。

“不知道,”莫尔蒙摇头,“也许史塔克与我一样,也早已遗忘自己族剑当初是花了多大代价弄来的。”

这时候,白胡子插话补充道:“公主殿下,双手剑、手半剑、单手剑的划分并非只由长度决定,关键在于剑柄的重心。

比如双手巨剑‘黎明’,对很多人都是双手剑,但亚瑟戴恩高大威猛,臂力惊人,单手也能轻松挥动黎明巨剑。

于是,通过调整手柄末端的饰品重量,爵士将它变成了单手剑,但等他死亡,戴恩家的骑士又将它改回双手剑。”

莫尔蒙惊疑看了老人一眼,点头道:“这老家伙说的没错,每柄剑最好都像是主人的手臂的延伸。真正的骑士去铁匠铺购买武器,几乎不会买现成货,一般都要测量臂展与臂力,让铁匠为其量身定做。”

“亚瑟戴恩,传说中的‘拂晓神剑’啊!”丹妮惊叹连连,“韦赛里斯说他是天下第一剑士,只有雷加能与他相提并论。”

白胡子面露追忆之色,感慨万千道:“亚瑟戴恩的确武艺超绝,他可以一边用右手吃烤串,一边以左手使剑,砍翻如今全部七个御林铁卫。至于雷加王子,他......”

→如无内容,点击此处加载内容←
如若多次刷新还无法显示内容,请点反馈按钮报错!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