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这是所有后世人都非常熟悉的名字,历史上对这位闯王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优秀的农民起义军领导者,有人说是他亲手断送了大明江山,并且将建奴迎进中原。
除了宁远军首领吴三桂以外,李自成是头号的大汉奸。
崇祯二年,若他不参加起义军,大明内部就不会这么混乱,焉能给东北的建奴可乘之机?
但孙明却不这么看,明朝都已经烂成这样了,百姓食不果腹,饿殍遍野,若是孙明早都反了。
封建王朝延续2000余年,百姓们被压榨到了极点,但凡有一点活命的机会,就不会起兵造反。
如今西北有李自成,四川有张献忠,东北有满清,中原大地狼烟四起,这能怪人心不古吗?
朝廷无能,就该人人得而诛之。
不过,既然孙明入赘唐王府,捡了个未来南明皇帝的老丈人,有些事是必须要做的。
“父亲,这些事儿也不是咱们该操心的,咱们就是最普通的商贾人家,打仗自然有皇帝和那些当兵的呢!”
孙明并没把心里话说出来,怕自家老爹担心。
“不过,父亲,我觉得咱们家的丝绸产业还是不要做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做煤铜铁粮食?”
“嗯?儿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矿石虽然民间也能开采,但归官府统一管理,每年需要缴纳大额的赋税,如今,我大明内部四分五裂,很多矿区都沦陷了,朝廷盯得更紧了,这生意可不比丝绸好做。”
孙大财摇了摇头,拒绝了宝贝儿子的提议。
不过,孙明也没着急,父亲又不是穿越者,看不出这里的利害关系也很正常,而且就现在而言,丝绸确实很赚钱。
南洋和欧罗巴的那些商人非常喜欢大明的丝绸,民间也有一两丝绸一两金的说法。
可这是在和平年代,如今到处都是起义军,外部还有强敌环伺,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了,谁会在意衣服穿的华不华丽?
粮食,一直以来都是国之根本,战火一旦烧到南阳府,大量的粮食储备就是必须的了。
还有铜和铁,是现在最为宝贵的战争资源,制作铠甲也好,兵器也罢,甚至三眼铳,火绳枪,火炮,都离不开这些金属。
孙明必须未雨绸缪。
“父亲,这次你就听儿子的吧,绝对不会吃亏。”
孙明笃定道。
现在是崇祯八年,李自成拥兵二十万,从陕西南下,已经打到了河南,而且这里并非是他的终点。
河南沦陷后,李自成挥兵东进,攻破凤阳,掘了老朱家的祖坟,起义军迎来高光时刻,声势达到顶点。
孙明可不想成为李自成的刀下之鬼,必须守住河南这条防线。
以前他或许可以带着父亲逃跑,反正家里有的是钱,到哪儿还不是活呢?
龙椅上坐的是谁,他不是很关心。
但现在不行了,岳父大人是大名鼎鼎的唐王朱聿键,从穿越而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被拉到了战车上,没有退路可言。
“行吧,等父亲忙完了你的婚事,便和以前的老朋友聚聚,找找路子。”
最终孙大财还是听了儿子的意见,不是说他看好铁铜粮食这些生意,而是太溺爱儿子了,不忍心拒绝。
世人都知道,这些生意是最为赚钱的,可越是如此,就越多人像苍蝇一样围在周围,一不小心便是万劫不复。
“父亲,你也别有那么大的心理压力,别忘了,我现在是王府赘婿,谁若是不给老爹你面子,那就是打唐王女婿的脸,南阳府这地界,还没人有那么大的胆子。”
孙明安慰道。
“嗯,儿子有出息了,我这当爹的也感到欣慰。”
孙大财的眼睛再次红了,弄的孙明甚是无语。
他也没说什么呀,更没做啥了不起的事情,当个王府赘婿,怎么就有出息了呢?
之前怎么没发现老父亲还是个嘤嘤怪。
这几日,南阳府算是炸开了锅,孙大财家的纨绔少爷入赘唐王府,成为郡主的金龟婿,有人觉得老孙家一步登天,傍上了王府的高枝,真是祖坟冒青烟。
有人却等着看孙家的笑话,家里就一个儿子,还给王府当了赘婿,孙大财那么多钱,以后还不得被亲戚都吃干抹净了。
除了这些流言蜚语以外,还有很多咬牙切齿的。
王家的王康便是其中之一,以前大家都是一起玩的狐朋狗友,他更是以欺负孙明为乐,上次郡主被轻薄一事,就是他出的主意。
没想到,不仅没把孙明玩死,还让这小子入赘到了王府,前几日更是欺负到了自家头上,真是可恨啊。
“姓孙的,等着吧,老子绝对让你不得好死!”
王康将拳头攥的死死的,心中更是诅咒孙明出门被雷劈死,祖坟被别人挖了……
万众瞩目之下,唐王府的轿子停在孙家的门口。
孙明扭扭捏捏,但最终还是在老父亲的目送下进了大花轿。
以前孙明也幻想过,若是结婚了,要办成中式婚礼,用八抬大轿,风风光光的将老婆抬进家门。
上一世没能成功,而这一世确实看到了八抬大轿。
不过……不是迎接老婆。
“唉,还真是世事无常,大肠包小肠啊。”
孙明坐在轿中,甭提多别扭了,这玩意儿表面看起来风光,但坐着实在太不舒服了,比后世的劳斯莱斯可是差远了。
一路心情复杂,来到了唐王府门前。
此时四方宾朋皆已到位,门前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新人下轿!”
刘忠义扯着公鸭嗓子大喊道。
侍女打开了轿帘,孙明如同新媳妇儿般下了花轿,然后迈火盆儿,进了唐王府的大门。
按理说,应该是朱秀云骑着高头大马,去孙家迎接自己的入赘夫君,可朱秀云的面皮儿太薄,这个环节便省略了。
黄昏时分,王府的喜宴已经摆好,一对新人也站在了王府的正堂,前面坐着唐王朱聿键以及正妻曾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