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诽谤犯什么法?”

“诽谤罪严重的话能判几年?”

“网络诽谤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

“……”

姜禹立刻上网搜索一番。

很快,有结果了: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而且诽谤信息传播量越大,诽谤者就越刑!

封顶三年不愁吃喝。

流量加热卡,果真妙啊(???)

统子哥,你好坏啊,我好喜欢!

姜禹嘿嘿一笑,思路已然清晰。

当然有个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他得能够自证清白。

一千万的系统流量,再加上这一千万流量带来的自然流量,上热搜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万一到时候姜禹拿不出证据,可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虽说法律上讲究“谁主张谁举证”。

但现实往往却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没证据又如何?

小仙女说你偷拍了,那你就肯定偷拍了!

哎,你还别不服气。

某央视主持人……某大神作家……某传媒公司老板……

这都是前车之鉴啊。

姜禹可不想身败名裂社死他乡。

要说这最直接有力的证据,那肯定非监控莫属了。

但一号线本来人流量就大,再加上又是周六,当时车厢里人很多,监控根本拍不到关键内容!

不过没关系,姜禹还有别的证据。

那就是……其实他的手机根本就不能拍照!

下午更早一点的时候,姜禹在地铁口附近被一辆闯红灯的电瓶车挂了下。

他倒是没啥事儿,可手机飞出去摔在地上,摄像头彻底报废了。

对方还想推卸责任,但是在姜禹报了交警后,也只能无奈承担全责。

完事儿后姜禹就乘地铁回家,结果碰到个奇葩小仙女,发生了后面一系列事情……

思绪闪过。

姜禹立刻从斜挎包里找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有手机维修店给出的检修报告。

打开一看。

上面就有手机摄像头彻底报废的说明。

关于这一点,其实某女主贴出来的照片里也有所体现。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不难发现,照片里姜禹拿着的那个vovo手机,摄像头那块儿就是个黑窟窿,跟责任认定书和检修报告都能对得上,也排除了备用机的可能。

也就是说,被指控偷拍的时候,姜禹的手机压根儿就不能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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