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肯尼·阿克曼率领着中央调查团,抵达所谓的叛乱地区时。
这支骑兵长途奔袭,发出的阵阵马蹄声,惊扰了正在路边田间劳作的一群农夫。
农夫们惊诧地抬头望向路边,看着这支来势汹汹的陌生军队,表情惶恐,纷纷停下了手里的活。
这些宪兵们眼神锐利,手不离枪,身上全部配备了滑膛霰弹枪和刺刀。
还有不少特战队员,身上还佩戴着寒光闪烁的斩刀和对人立体机动装置。
整支队伍都保持着集体噤声。
虽然足足有三百多人,但是站在路边居然是鸦雀无声,就连战马都被骑士们操控地一动不动,散发出一种冷厉肃杀的气势。
肯尼敏锐地注意到,这里的人们,似乎和王国其他地区的人的精神状态,不太一样。
虽然同样是在田间辛苦地劳作,但是这里每个农夫的脸上,似乎都带着满足和幸福的笑容。
他们的衣服面料不算好,但是全部干干净净,整洁而朴素,样式都一模一样,似乎是从同一个裁缝店里统一制作出来的。
并没有面黄肌瘦,看起来经常挨饿的人。
虽然农夫们都很瘦,但看样子他们的日子过得还不错。
不像其他地区底层的农民那样,满脸都是麻木和呆滞。
在肯尼的印象里,那些底层的农夫通常会露出某种疲惫不堪而又黯淡的眼神。
那是一种被不断压榨后,绝望到麻木不仁的眼神。
而这些人,显然不是那种绝望到麻木的人。
“喂,老乡,你们知道乔恩庄园在哪里嘛?”
在肯尼的眼神示意下,一名宪兵利索地跳下了战马,挎着佩剑,朝地里的一名农夫开口问道。
农夫显然从未见过如此精锐的中央部队,也没见过什么大人物。
他和他那愚钝的妻子都畏惧地弯下腰,不敢去直视眼前的军人,唯唯诺诺地趴在地上。
农奴们会有这样的习惯,当他们看到高高在上的老爷们时。
他们都会把头低的很深,似乎生怕被大人们看到了眼神里的恐惧和反感。
听到宪兵的话,他很是惶恐,慌乱弓着身子,向骑在马背上的肯尼行礼:“老爷,乔恩庄园就在东边,再走10里路就能看到了。”
“这是赏你的。”
宪兵打量了一眼农夫那双满是老茧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丢到农夫的面前。
农夫微微一愣,迅速弓下身子捡起那枚银币,朝着宪兵千恩万谢起来。
宪兵没有在意他翻身上马,看向了队伍的领袖肯尼,沉声道:“队长,还有十里路。”
然而,得到答复的肯尼,并没有立刻下令出发。
他摩挲着手里的缰绳,审视着这些匍匐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的农夫们,突然猛地抽出腰间的霞弹枪,一枪轰碎了那個回答问题的农夫头颅!
“杀光他们,不要让人活着离开!不能走露风声!”
没有理会手下惊愕的表情,肯尼熟练地换弹,将另一名恐惧地想要起身逃跑的农夫妻子,也一枪爆了头!
“是!”
骑在马背上的宪兵们,迅速举枪瞄准。
随着一阵整齐的枪响,十几名还在路边匍匐着的农夫瞬间就被子弹贯穿了胸膛,猩红的鲜血沾满了衣裳。
处决式的枪杀!
转瞬间,路边就躺倒了一排排的平民尸体,像是野狗一样死的毫无价值。
他们至死也不能理解,明明自己没有任何惹怒对方的举动,为何眼前的军官会突然痛下杀手。
远处的农田里,还有几名离的很远的农夫,在听到震耳欲聋的枪响后,就玩了命地朝着另一头的树林里逃窜而去。
数十名骑兵一抽马鞭,纵马狂奔,抽出腰间的刺刀,以惊人的速度践踏着田地里的庄稼,追了上去。
显然,这些农夫逃的再快,两条腿也跑不过战马的蹄子。
骑士们很快跑到了他们前方而后如同猫捉老鼠一样,耀武扬威地用刺刀驱赶着他们,向另一边跑。
一名农夫试图从另一侧突围,但是直接被骑兵一刀砍飞了脑袋,鲜血泼洒了一地。
剩下的几个可怜鬼,只能被战马和刺刀驱赶着往回跑。
肯尼悠闲地坐在马背上,嘴里叼着一根从路边拔下的狗尾巴草,用霰弹枪随意地瞄准了剩下几人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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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又是精准的一击,子弹在火药的推动下,直接将那个可怜虫的脑壳掀飞了出去!
“队长,您的枪法还是这么精准啊。”
身边的副队长一脸谄媚地拍着马屁,而肯尼却是冷笑一声:“这些家伙,肯定会去报信的。
他们不是农奴,而是自由人。
但这些土地不该是他们的,而是另一个叫做汉斯的贵族。
至于为什么,他们能占用汉斯老爷的地。
我想,肯定是革命互助社搞的鬼。
他们在分土地,分贵族的土地,这是叛乱,这帮乱民也是乱党。”
肯尼很清楚,乔恩庄园就是乱党的据点,也许是大本营。
他们已经深入敌区,现在开始,遇到的每一个路人,都可能是叛乱分子。
为了不惊动乱党的头目,他必须斩草除根,杀光每一个目击者了。
不过,他突然觉得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托洛斯特区一手遮天。
明明他们占据了贵族老爷的耕地,还分发给低贱的农民。
当地的驻屯兵团居然毫无动静,似乎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一样。
如果不是部署在当地的宪兵眼线,悄悄地通风报信,汇报了这件事情。
远在王都的他们,也不可能知道这里已经实际发生了叛乱。
那个林月寒,会是主谋吗?
他想要做什么,是割据一方,占地为王,还是想推翻王政府?
真有趣啊,像这样胆大包天的叛乱者,他已经很久没遇到了。
上一次,还是十几年前,他亲手杀死的一个同族的阿克曼人。
那个家伙,居然口口声声说着什么人人平等,王室也不该高高在上,明明享受着至高的权力,却对底层民众的死活视而不见。
真是可笑。
在肯尼的世界观里,强者为尊,哪有什么狗屁平等可言。
而且他所效忠的王室,可不是现如今王都里那个傀儡废物一样的弗里茨假王。
而是在隐居幕后,掌控者世间最强大巨人力量的雷斯领主!
前两代墙壁之王,可都是掌控着始祖巨人之力的伟大存在。
如果他们愿意,即便踏平整个帕拉迪岛也不过是顷刻间的事情。
也唯有这样的强者,才值得他肯尼·阿克曼誓死追随。
当然,这些墙壁之王的思维死板僵化,也令他万分不解。
明明拥有着恐怖的力量,可以驱逐所有巨人,甚至统治一切。
但他们却只愿意龟缩在小小的雷斯领地里,过着平淡低调的生活。
如果换做是他,拥有这种力量,他一定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就在他思绪飘飞的时候,突然,一阵密集的枪声从远处传来。
紧接着。
肯尼就看到,几名还在远处驱赶玩弄着贱民的宪兵,全部被不知名的力量贯穿了身体,鲜血喷洒,霎时间就坠下了战马。
扭头望去,只见远方的地平线上影影绰绰,似乎有几十号个人,正举枪瞄准这边!
敌袭!
肯尼的脸色微变,他迅速伏低身子,高声怒吼道:“全体都有,上刺刀,准备冲锋!”
敌人肯定是用燧发步枪,干掉的那几个宪兵。
那种武器射程一般不超过300步,装填速度很慢,每分钟才能开一枪。
只要他率领骑兵,直接奔袭到敌人面前。
短短几百米距离,转瞬即逝,立刻就能杀光那些还在装填弹药的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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