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欢,一个始终活在雨季的人。
我长在江南水乡,青石板、乌篷船、春雨里总有卖花声、夏雨是过不去的黄梅、秋雨打湿桂花香气满陇、冬雨里夹杂着雪在天地间相融。
那时我只觉得水最多情,她滋养着我,也滋养了万物,却不知水,也最是无情。
那年雨季,雨水格外丰盈,原本枯瘦的溪流日日暴涨,村里的大人阻止孩子们去后山探险,可这阻拦却比探险本身更加诱人。我还记得是暑汽刚刚冒头的一天,中午放学后我们几个伙伴一起突破了大人的封锁,冲到了后山的溪流中。
初时一切井然有序,可不久天空划过一道闪电,随后雷声轰鸣,豆大的雨珠倾泻而下,溪流早已失了昨日的温顺,露出狂暴狰狞的本性,席卷而来。等我真的被洪水淹没,慌乱中忘记了所有技巧的时候,才知道,水也可以无情。
口鼻都封住,我带着绝望在水中昏迷,又在家中温暖的床上醒来,只是那日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母亲,也再没见过父亲的笑。
父亲最终选择离开,他走的那日,我拉着他的衣角苦苦挽留,大雨倾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那些日子的,如今再回忆那一切,就像二十八岁的我站在浴室里,扒在水汽弥漫的玻璃前,看着玻璃里那个童年时的我。我努力想擦去玻璃上凝结的雾气,却越擦越模糊。但也好,因为隔着这一层玻璃,我终于得以忘记恐惧,重新讲述我的一生。
我无法接受自己,村里人也无法接受我——一个害死母亲,逼走父亲的讨债鬼。
不详的阴影笼罩了我的人生,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世界像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随时可以吞没我。
于是我奶奶,一个将近70的老人,带我离开了家乡。她说,求死容易,可既然活下来了,就好好活下去。
现在想来,不知是小孩子的适应能力很强,还是因为我本性也如水一般,看似多情,实则无情。经历了那一切,我竟然重新成长起来,我结识了新的朋友,遇到新的师长,拥有新的天地。我终于被时间推着长大,逐渐忘记母亲的容颜,逐渐和父亲和解。回头看时,阴影仍在,但我已经成长的比阴影更加茂盛而丰满。
我想,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遇到了你——姜淮。
离开家乡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听不得雷声。
幸好我搬去的城市四季干燥,可即使是沙漠,总也避免不了雨落。我记得那是夏日的午后,原本阳光炽烈的天空突然挂上一丝阴霾,乌云来的很快,亮晃晃的白天瞬间进入黑夜。一丝光亮划开了漆黑的幕布,雷声排山倒海,从天边滚到眼前,炸响在我的耳边。
原来越是缺雨的地方,下起雨来越是惊天动地,而我只能蹲在路边,捂住耳朵,任由记忆中狂暴狰狞的溪流再次将我淹没。
有什么东西将我拉起,拖着我奔跑,在我摔倒后又将我背到背上,一路狂奔进了凉亭。
是母亲吧,我想,过了这么久,终究还是她救了我。
“喂,小妹妹,你没事吧?”
这声音时远时近,夹杂在轰隆不绝的雷声里,我过了很久才重新找回自己的视线,焦距在眼前的少年身上。
他和我穿着一样的校服,浑身上下已经湿透,漆黑的头发柔顺地趴伏在脑袋上。见我没事,他脱下衣服,用力绞了绞,又罩在头上胡乱连头带脸一起抹了一把,柔顺的头发竖了起来,乱糟糟地像倔强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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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坚韧、易碎、倔强……放到现在,我有无数截然相反的形容词可以描绘他,可在当时,我只有沉默。
“你没事吧,打雷的时候千万不能躲在树下。”
那双被睫毛遮住的眼睛看了过来,我才发现,原来漫画画得没错,他的瞳孔,是琥珀色的。
离开家乡时,我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了,沉浸在无边无际的冷雨中,可那一刻,有阳光重新进入了我的生活。
你哼歌时自得的神态,辩论时绅士般的笑容,思考时轻轻曲成三角抵在微皱眉心上的手指,犯困时心满意足趴在一摞书所形成的阴影里偷睡的睡颜,甚至是你体育课上拉伸的线条,大幅度晃动的衣摆和在阳光下不经意间就荡漾出一片涟漪的发丝……
我唾弃自己像一个跟踪狂,可你是我的久违的阳光啊。
你不会知道,后来,我追过你的每一场篮球赛。看过你在三分线投射,在三秒区强吃,看过你偶尔神来的妙传和以假乱真的晃动,当然,最最喜欢你稳定的后仰跳投,光线把你的影子拉成匪夷所思的弧度,一直到我触手可及的空间。
你不会知道,后来,我听过你在音像店买下的每一张专辑,只为了熟悉你的听觉。我期待,有一天,在一家碟片店里,两只手同时伸向同一张专辑,双手相碰。你的左手,我的右手。然后互相微笑着同时说,咦,原来你也喜欢他。
你不会知道,后来,在你离开学校,去了你想去的大学后,我选择了你曾经选择的学科。理科一直是我的软肋,我讨厌莫名其妙的火焰与气泡,讨厌千篇一律的现象与规定,讨厌把左手右手扭曲成诡异的样子。那种压抑而痛苦的生活中,还能见到你,成了我最大的动力。是啊,如果能天天看见你,就算天天做化学题都不怕的。
你也不会知道,重新见到你的那一刻,我有多么狼狈,又有多么欣喜。
那日我好闺蜜在景区游玩,遇到一个小混混骚扰偷拍,我一把揪住了他的领子。可他毫不害怕,甚至肆无忌惮地打量我的身体,污言秽语一泄如注。
“算了欢欢。”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闺蜜拉着我就要走,片区的协管员先到了。他呵斥了两句嚣张跋扈的混混,然后拉过了我的手。
“闺女,算了,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为什么不光彩,不光彩的人是我吗?我不知道,可指指点点的路人却都看着我,有人拿起了手机,想要拍下这狼狈又荒唐的一幕,那混混扬长而去时还回过头狠狠啐了我一口。
我站在大街上,因着这句话和周围的视线,觉得自己仿佛被人剥光了,不着寸缕。
你就是在这时出现的,像天神降临,一把抓住了那个混混。你为我挡住拍摄者的视线,你说,我不怕麻烦,我陪你去警局。你还说,我最讨厌这种欺软怕硬的人。
和那年午后一样,你总在我最狼狈的时候拯救我,而这一次,我鼓起勇气加了你的联络方式。
再后来,你进了娱乐圈,我转去了传媒专业。
我想,即使你不记得我,或许我也可以尝试做你的太阳,一直陪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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