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因布鲁城下。
城门大开,但是无论是赶集的农民、行脚的商人还是寻求机会的武者,都默默在城门外等候。
阿尔德玛公爵带着他骄傲的天鹅骑士,标志性的深蓝色马身铠甲和带羽样装饰的头盔列队出征。
这支队伍气势十足,装备精良,随行的射手和步兵也是神采奕奕。
不算运输辎重的民夫,这支部队的生力军足有千人。
看来这位波因布鲁的领主已经完成了募兵,准备出征对抗迷雾山野蛮人了。
可是他的方向,是直直的往北,并不是向西去瑞恩和王国的大部队会合。
路亦心下了然这位公爵的心态。
十几年前的迷雾山大举入侵瑞文斯顿中,当时的波因布鲁领主面对漫山遍野的迷雾山各部族精锐,吓得仿佛断脊之犬,弃城而逃。
是波因布鲁综合学院的学者们组织了佣兵,临时加固了波因布鲁的城墙,挡住了迷雾山一波又一波进攻,坚持到了王国援军的到来。
这些佣兵和学者建立了鸦矛骑士团。
这支骑士团宣誓效忠的对象,是波因布鲁这座城市,不是任何国王或者领主。
前任领主的所作所为导致综合学院和鸦矛骑士团并不听从阿尔德玛公爵的命令,他们对王国没有信任,只相信这座城市和它的居民。
公爵想要实实在在证明自己,他不愿意等待王国的大军,而是想要独自拿下这场战争的胜利。
……
采购很顺利,马车装满了物美价廉的兽皮。
路亦顺带问了一下镇长关于在波因布鲁置办一座工厂的事情。
“没有公爵阁下的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波因布鲁购置工厂。”镇长略带遗憾地说。
对于城镇而言,工厂意味着更繁盛的经济,更多的就业,但是阿尔德玛公爵对此管理甚严,超过许多其他城镇。
以至于波因布鲁虽然拥有综合学院,但是经济上并不发达。
天色已晚,路亦决定在波因布鲁的酒馆休息一晚,明早返程。
……
酒馆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阿尔德玛公爵的出征。
“要知道,天鹅骑士团虽然只是守护天鹅湖的骑士们自发建立的,不是常规骑士团,但那也是公爵阁下一手拉起来的队伍!你看看人家那装备,那铠甲,多漂亮!打个迷雾山野蛮人,不在话下!”一个微胖酒客对于公爵的出征,信心十足。
“我觉得公爵阁下有点冲动了,听说整个王国的大军都在瑞恩集结,等候国王陛下指挥,公爵阁下这是打算自行其是了吗?”一个秃顶酒客摇摇头。
微胖酒客有点不满,反驳道:“等,等,等。怕不是等到人家打到城墙底下,那边才能有动作!”
秃顶酒客也不示弱,说道:“十几年前的迷雾山大潮,整整七名领主战死,天琴圣女战死,龙骑士团损失过半!公爵阁下再英勇,也没法以一人一城之力,抵抗整个迷雾山!”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亦乐乎。
……
路亦注意到一位穿着蓝黑罩袍的鸦矛骑士自斟自饮。
“你好,骑士。”路亦上前打了个招呼,“鸦矛骑士团没有参与公爵阁下的出征吗。”
这位鸦矛骑士文质彬彬,一看就知道先前是综合学院的学者。
“我们骑士团有着自己的计划。”这位骑士说道,“迷雾山的野蛮人是按照部落小股流窜的。像公爵阁下这样出击,其一很难将敌人一网打尽;其二补给线会拉得很长,很容易被切断,导致断粮,进而使得整个队伍崩溃。”
骑士小酌一口,继续说道:“如果真的如传言所说,新的‘预兆之狼’即将出现,我们骑士团会先将附近村落的村民安置在波因布鲁或者周围的堡垒,依托防御工事打防守战。
“鸦矛骑士团的装备和武器不适合远距离行军,以逸待劳的作战方式对我们最是有利。”
这位骑士很有条理,也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对路亦这个初次见面的人说了许多。
“那么,骑士团与公爵阁下的关系如何呢?”路亦问道。
“您应该知道上任城主弃城而逃的事吧。”骑士笑着说道,“阿尔德玛公爵阁下是一位出色的领主,波因布鲁在他的管理下发展得很好。但是鸦矛骑士团并未对他效忠。
“他很希望能让我们归于他的麾下,不过我们始终牢记初心,创建鸦矛骑士团的本意是保护这座城市,而非成为领主手中的战争工具。”
“我明白了,骑士先生,在下路亦,商人,从瑞恩来。”路亦伸出了手。
“詹森,詹森·布朗克斯。鸦矛骑士团骑士,波因布鲁综合学院战术系学士。”骑士握住了路亦的手。
……路亦跟詹森聊了很久。
“你说新生吗?确实有一位叫露西的女孩子,不但长得好看,学识比很多入学两三年的学生还要出色。不知道她会选择哪个系作为主攻方向。”詹森说道。
路亦一听就知道露西安娜果然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这个聪明的女孩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地方。
此时夜幕渐深,酒馆即将打烊,酒客们开始陆陆续续离开了。
詹森起身与路亦告别,准备往综合学院的方向去了。
“嗷呜~~~~~”
一声悠长的狼嚎响彻全城。
“怎么回事!”詹森和路亦两人酒瞬间就醒了,连忙往酒馆外赶去。
狼嚎还在继续。
“这……好像是迷雾山神约维约斯化身降世的征兆!”博览群书的詹森脸色凝重。
……
“公爵阁下!”一名哨兵赶到阿尔德玛公爵帐内。
“你也发现了狼吗?”公爵抬起头,锐利目光射向哨兵。
“是……是的,那是一头白狼,比马还要大……”哨兵被公爵的眼神刺得发慌,嘴里结结巴巴。
“我知道了,你回岗吧。”公爵收回了目光,点了点头。
公爵帐内还有两人。
是他的两员虎将,天鹅骑士团冠军兰斯洛特爵士和魔法武器“破邪大剑”的持有者兰马洛克爵士。
“看来我们找对地方了。”公爵站起身,眼中战意熊熊燃烧。
两位爵士同样是经历过十几年前那场迷雾山浩劫的老战士,他们知道这就是“预兆之狼”现身的标志。
“他‘红手’利斯塔能做到的,我也可以!”兰马洛克爵士的破邪大剑通体冰蓝,在他手中可以源源不断散发寒气,自我修复破损的剑身,永不磨损。
“好好休息,我有预感,明天,有一场大战。”公爵阁下满是期待。
公爵阁下还记得接任波因布鲁领主时城内居民的白眼。
那种鄙夷、厌弃,从头到脚的嫌恶。
尽管过了十几年,作为领主的职责他一丝一毫都没有懈怠,但是那种不被信任的感觉,始终存在。
雪耻的机会,就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