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大魔头 第466章

作者:佚名 分类:玄幻奇幻 更新时间:2024-08-20 14:04:23

“这一带,是我巫族祖地,你也修炼我巫族之术,乖乖叫你女儿出来吧!”

“只要她交出巫神殿的传承,我可以保证不为难你们母女二人。”

兰颜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妙,对方果然是来者不善。

但不知怎么,此刻兰洛没有和她取得联系,她也再感知不到她的下落。

“前辈既是巫族后裔?为何不自己取巫神殿传承?”

她问道,分散此人的注意力,暗自酝酿术法,准备脱身。

乌灵笑了笑,他知道兰颜是在拖延时间,分散他的注意力。

但他并不在乎,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绝对的自信。

反正兰颜落在他手里,他就不信她女儿不现身。

“你可知我巫族的由来?”他反问道。

兰颜摇了摇头。

“这座巫神殿存在的时间,远比我巫族存在的时间要久远。”乌灵淡淡道。

“有经可考,自太古年间,这巫神殿便存在了。”

“一代代人进入巫神殿学习咒术,接受传承,久而久之就在此地形成一种文明。”

“这股文明最后演化出了一个种族,便是我们巫族!”

“因此巫族脱胎于巫神殿,仅此而已。”

“古往今来,无数巫修进入巫神殿,渴望接受最高传承,但可惜,即便是历代巫皇也没能成功。”

“我巫族早就不对巫神殿抱有期望了,不成想这一世,居然有人能做到!”

“你女儿不简单,多半是某位太古仙王甚至是更强者的转世。”

“否则她何德何能,竟能得到巫神殿的认可?”

“我其实没有恶意,奉巫皇之命,前来请你们母女二人到我巫族隐世的北原世界。”

“你们母女二人,也可以成为我们巫族的一员!”

“你那女儿怕生,一见我就跑了,属实是个误会。”

兰颜对乌灵所言,只信三分。

而且她并不想到什么巫族的隐世之地。

她舍不得自己男人,也舍不得这生活了几万年的苗疆大地。

何况此去凶多吉少,她们只能被人宰割,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娘!你别信他!”

“这家伙是个恶人!”

忽然她听到兰洛的声音。

远处的虚空中,兰洛探出头来。

她脸色煞白,显得很是虚弱。

“这恶人将我们剩下的族人全部杀了!”

“若非我反应够快,也会遭他毒手!”

“他会魂记咒,还能掠夺死者记忆。”

“他压根就不在乎我们的生死,只是想得到巫神殿的传承而已。”

兰洛并没有走,而是一直潜伏在附近。

眼看自己娘亲要被忽悠,她也不得不现身。

如今她得到巫神殿完成传承,天下所有咒术,她都知晓,也不难看出乌灵刚才施展的魂记咒。

“天罚咒!”兰颜趁乌灵被自己女儿吸引注意,于是立马施展出这门强大咒术。

被她偷袭成功,乌灵勃然大怒:“贱人,尔敢?!”

“本座今日,便要让你们母女二人……”

他话还没说完,忽然感觉有一道强大的气息将他锁定。

一道人影凭空出现在兰颜身边,来者正是方凌!

他自从离开上官家以后就一路往南来到苗疆,循着兰颜的气息追赶过来。

兰颜见方凌到来,眉眼一喜,立马挽住了他的胳膊。

她知道方凌的本事,虽然不是眼前这个老头的对手,但若只求脱身,并不难!

“洛儿快过来!你……你爹会带我们走的。”她略有些难为情得叫喊道。

“想走?门都没有!巫皇陛下派我前来,早就有所准备!”乌灵不知方凌深浅,因此也不敢大意,怕放跑了兰颜母女。

只见他手里多出一张符箓,这是一张极为强势的镇空符,是巫皇特地交给他的。

专门用来预防有人以挪移符,或是空间神通逃脱。

方才兰洛反应太快,出乎他的意料,他没来得及使用。

不过现在,他可不会再给他们机会!

兰颜感觉到周围的空间有异动,脸色陡然一变。

兰洛叫痛一声,强行被挤出虚空,也来到方凌身边。

“小子,我巫族乃是隐世势力,有无数大能坐镇。”乌灵看向方凌,傲然说道。

“我看你年轻,给你一条生路,你现在离开还来得及。”

“本座只要这对母女!”

“方凌,你走吧!”兰颜看向方凌,“我不想连累你,来世你我再续姻缘。”

这位巫族长老的实力太过强大,因此不想方凌无谓送死。

方凌冷哼一声,狠狠抓了她的翘臀一把:“若连自己女人的护不住,我方凌算什么男人?”

“且看好了,我只出一招,便诛杀此獠!”

当着自己女儿的面,被方凌捏屁股,兰颜羞得脸色涨红。

但如此情形,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你踏马的!找死!”乌灵听到这话,暴跳如雷。

(https://www.lewenvuxs.com/4359/4359046/8838602.html)

1秒记住乐文小说网:www.lewenvuxs.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lewenvuxs.com

→如无内容,点击此处加载内容←
如若多次刷新还无法显示内容,请点反馈按钮报错!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