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轼,字用敬,湖北公安人,明朝中期名臣。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历四川按察副使、按察使,南京右佥都御史,右副都御史、贵州巡抚等职,官拜南京户部尚书,次年督军平定贵州普安州米鲁之乱,五月之间破寨千余,改南京兵部尚书,参预机务。连乞致仕,至明武宗即位后,加太子太保,赐乘传归家。逝世,年六十八,累赠太保,谥号“襄简”。精于吏治,熟习法律,为政平直恕易,著有《平蛮录》。
王轼,为甲申科进士,最初被授官大理寺右评事,后调任大理寺右寺正,他对精细检校复核意见,在前往四川录囚时,平反冤案,使百余人沉冤昭雪,在陕西处理藩王大狱时,能够不避权贵,得以升任四川按察副使。后来,王轼因调查嘉定同知盛崇仁贪赃之罪,遭到他人诬陷,被交付法司审理。明孝宗即位后,被证明无罪的王轼重新复职,改为陕西按察副使。
弘治初年,王轼被擢升为四川按察使。适逢灾年,在分巡川东时,他发仓赈济灾民,又请朝廷颁赐官银十万两购粮,以赈济灾民、调控粮价,“民赖以不死者甚众”。当时有贵州苗民起事,朝廷以征兵进剿,王轼却认为不必劳师动众,他的意见最终被采纳。在处理案件时,“应手而决”,为千余人平反。王轼四次在四川为官,百姓都熟悉他的为政及教化。到他离任时,“老稚遮道”,都不愿让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