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字时言,一字古冲,福建瓯宁人。官至吏部尚书,他不附严嵩,被赵文华冤害。
李默,为人博雅有才辨,以气自豪,有《群玉楼集》八卷、《建宁人物传》及《孤树裒谈》传世。登辛巳科杨维聪榜进士,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调任户部主事。后升兵部员外郎,奉命前往大同,协同驻军部署防务。
李默被任为考核武会试的考官之一,试毕,赴兵部宴,兵部尚书王宪态度傲慢,轻视僚属,不以宾礼相待。李默对此不满,当面指责王宪不明礼节,为此而遭到贬谪。先后调任宁国府同知、广东按察使属下检事、云南提学副使、浙江左布政使等职。因历任政绩卓著,遂又升任太常寺卿,掌南京国子监事。博士等官得选科道,自李默发之。任礼部侍郎时,奉旨撰《庚戌进士题名记》,又历吏部左、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