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唐小琳,张万春顿时便激动了起来,看来这货还是个痴情的种子,现在中国整个西医市场,可以说西药是特别奇缺的,而且药的市场缺口非常大,一旦战争开始,别说西药了,就连普通的中药都成了抢手货。
吴方贵看着一脸兴奋的张万春,顿时眉头就皱了皱,他好歹也是跟着老和尚跑过很多地方的,现在又是行脚的货郎儿,里面的艰苦他能体会,但是这公子哥儿细皮嫩肉的,能吃的消不?
“我也就跟你说了,人家开西医馆的,缺的就是药,你要是能做药生意,发财不说,抱个老婆回来是没问题的,不过,你可要做好准备!”
吴方贵觉得,他不得不给张万春泼泼冷水了,他站起身,给张万春倒了一杯茶,然后说道,“万春,这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你要有渠道,西药也不是那么好弄的,再说,这倒腾西药,你要去进货干嘛的,这路上现在可不太平,西药,哪个不想要?一不小心你就栽了。”
这番话一说出来,张万春就陷入了沉思,他只是纨绔,不代表他是笨蛋,这些事情他自然懂,吴方贵也没有去打扰他,让他自己思考,毕竟,现在他父亲死了,以后的路,必须靠他自己。
“大哥,我决定了,这两天我将我爹的骨灰入土之后,我就去见见小琳他大哥,我也没别的本事了,路子我有,对于我来说,别人抢我的药,何尝又不是商机?别人有需要才抢,我手上还有些本钱,这事我决定了,等跟小琳他哥说好,我就去广州!”
现在张万春已经改口叫吴方贵大哥了,经过再三思考,张万春下定了决心,吴方贵也没再说什么,只是与张万春一起,再到界山庙中,找和尚又念了三天经,便将张万春父亲的骨灰埋在了早就准备好的坟冢中。
等办完这些事情,吴方贵和张万春二人梳洗一新,便提着三斤猪肉登上了唐智的医馆大门,由于事先唐智已经授意吴方贵,让他传话给张万春,所以这次,张万春倒是并没有吃闭门羹,而是将张万春叫进了书房中。
至于唐智跟张万春说了什么,吴方贵并不感兴趣,唐智已经让他带了话了,显然是要张万春做出承诺和保证,如果张万春连这点都做不好,那么吴方贵都不会再帮他。
而此刻,吴方贵正在病边陪着钟灵,钟灵原本就高烧,接着又被女鬼附身,虽然调养了两天,身体也逐渐恢复,但是仍旧虚弱无比,等到吴方贵跟张万春来到诊所的时候,钟灵已然深深睡去。
“灵儿,你放心,这个世界上,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你对贵哥哥好,贵哥哥知道,别人不能欺负你,那女鬼也不能!”
今天,是他跟女鬼约定的日子,当时他为了保护钟灵不受到伤害,答应了那女鬼,替他完成心中的心愿,今天晚上,就是他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说完这些话之后,吴方贵在钟灵的额头上轻轻一吻,此刻他已经知道,钟灵没有怀孕了,这一切,都是唐智告诉他的,而且唐智还告诉他,接吻不会生小孩。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吴方贵心中顿时有了些失落感,不过,这失落只持续了一刻钟,便被唐智的一句话给挽救了回来,他对吴方贵说,即使钟灵怀孕了,按照现在这种状态来看的话也会流产,因此没怀孕总比怀孕好。
也就是这句话,彻底的点醒了吴方贵,以前他是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是现在他有了灵儿,那么以后做事就要三思了,他可以不管自己,但是却不能不管钟灵。
吴方贵走到大街上,先是从铁匠铺中买了一把新的剔骨刀,到附近屠凳上跟杀猪的屠夫换了一把油腻无比的旧刀,这把刀显然是用的久了,刀把上那刻着防滑的花纹都被磨平,暗红色的血渍布满了整个刀把。
做完这些,胡征又顺路买了一只公鸡,这只公鸡雄壮无比,那鸡冠子通红,被胡征抓到手上的时候,还顺带着啄了他两下。
界山,位于平江县城关镇,也是平江县内少有的风水宝地,山上有个庙,叫做界山庙,这个庙来历已经很久,饶是平江的老人,也说不出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只知道,这个庙补了又修,修了又补,庙祝是换了一任又一任,守护着这个小庙,和庙后面的那一块坟地。
这天傍晚,吴方贵提着公鸡,腰上插着一把杀猪刀,早早就来到了界山坟地,看着夕阳西下,吴方贵的眼神越发坚定,借着未落的夕阳,吴方贵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使劲的在断头鬼的“纹身”上用劲一掐。
“老鬼,我不管你在干什么,我也不要求你能出来帮我,但是,如果你不能让我看到那个女鬼,那么你也别想要找到第二条线索了。”
当时女鬼让吴方贵来找她的时候,说是午夜十二点,吴方贵自然能找到她,但是吴方贵也不是小孩子,如果他真等到十二点,让女鬼自己现身的话,那么他就落了下风了。
与其说吴方贵是帮那女鬼了却心愿,还不如说是一场他与女鬼之间的较量,他的实力得到女鬼认可了,他才有资格帮女鬼去完成任务,要知道,那女鬼也是不俗,连她都不能完成的事情,吴方贵没有点实力自然也不成。
吴方贵说完这句话之后,突然感觉双眼一凉,然后眼前的景色却突然变化了起来,夕阳不再是金色,整个坟地四周都腾起一股股的灰色雾气,这些雾气随着太阳的下落,越来越浓郁,而胡征隐隐看到,这一个个的坟头,有那么十几座里面隐隐约约的都出现了一个个透明的身体。
“我将我的鬼眼借你,我苏醒之前,你可见一切鬼物,不要再来打扰我。”
出现这些变化之后,吴方贵脑海中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吴方贵知道,这是老鬼临时苏醒了,并且将他的鬼眼借给了胡征,从这句话中,吴方贵也知道了,他眼前的这些透明的身体,正是沉睡在坟墓中的冤魂。
这些身体随着雾气的升腾,仿佛都要醒过来似地,更有那么一座坟墓,这透明的躯体仿佛都要凝成实质了,吴方贵心中一动,将手放到杀猪刀刀把上,慢慢的朝着那座坟墓走去。
可以看出,这座坟墓原来很大,光封土堆就有其他坟墓的两个大,周边用青石砌成,石头缝里长满了杂草,看的,很少有人来祭拜这座坟的女主人了。
当吴方贵走到坟前的时候,心中一动,顿时从腰间抽出那把屠户用过的老旧剔骨刀,直接对着那公鸡脖子就是一刀,随后,吴方贵将鸡脖子往墓碑上一抹,顿时滴滴洒洒的雄鸡血便打湿了整块墓碑。
“我不知道你姓甚名谁,但是你既然找到了,就说明我们有着因果,多年没人来祭拜,趁着太阳没下山,这只鸡,送给你了。”
平江有个说法,上午拜神下午上坟,这是规矩,不能乱,只有下午上坟,所送的东西死者才能收到。
吴方贵做完这些,发现他从鬼眼中所观看的视觉出现了变化,在雄鸡血撒到墓碑上的那一刻,沉睡在棺材中的女鬼突然动了一下,随后那只仍然在地上挣扎的雄鸡身上,出现一股白色的气体,那女鬼用鼻子一吸,那白色气体便进入了女鬼的体内,而那雄鸡自然也是一命呜呼。
“你早来啦,你能自己找到我,看来是有真本事的,谢谢你的鸡,多少年了,我都忘了肉的滋味了,只是,你手上的那把刀,我很不喜欢。”
那女鬼躺在棺材中并没有动作,只是一句幽怨的声音四下响起,仿佛对吴方贵表达着谢意。
此刻吴方贵也发现,在那把屠刀沾了鸡血之后,竟然发出了微微的红色光芒,并且带着浓重的血腥味。
“你也算是厉鬼了,你都摆不平的事情,如果我不准备点家伙,如何能搞定?有它在,我心里踏实。”
“啧啧啧,真是人小鬼大,说个话也拐弯抹角,不过,有点心思是好的,看来,我没看错人。”
那女鬼说完,突然身形一动,坟前突然出现一双绣花鞋,而棺材中的身影也凌空飞起,一下便落在了绣花鞋之上。
“心里踏实,不光你踏实,我也踏实了,看来你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出来正是的正是那天上灵儿身的女鬼,这女鬼一身白衣,显然是顾及着吴方贵手上的那把剔骨刀,没有太靠近吴方贵。
“实话跟你说了,如果你能办成这事,不仅我谢芳要感谢你,连带着这十多个冤魂孤鬼都要感谢你!”
原来这女鬼叫谢芳,只是她这话一说出来后,吴方贵顿时一个脑袋两个大,想来这件事情还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谢芳一个女鬼搞不定,连带着这山头上,十多个鬼魂联合起来都搞不定,这不禁让他打起了退堂鼓。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只答应帮你,却没答应帮他们,你就不怕投胎的时候下拔舌地狱么?”
“怕,当然怕,但是,如果这件事情能解决,即使下了拔舌地狱,我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