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顾安歌和许韶华这么狼狈的落魄样,厉景琛的眉头微不可见的蹙了蹙。

这个女人,看着有点眼熟?

可是凭着他的交际圈,不应该会认识这么落魄的一号人物啊!

尤其是当看到许韶华身上全是血迹以及脚印的时候,高度的洁癖让厉景琛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大步。

厉景琛的这一退完全是个性使然,但是落在顾安歌的眼里却是一种讥讽与不屑。

明亮的双眼里闪过一丝苦涩,顾安歌扶着许韶华终于离开了酒吧。

“我这店里啊!虽然是来来往往的客人是挺多的,但是像今天这样的事情还真没有发生过,要不是有你们在,我真是搞不定。”

连紫衣看着把事情都解决了后,回过来冲着几个好朋友笑了笑,“走吧!咱们再去喝一阵!”

权煜宸挑了挑眉头,“紫衣,你这店里什么时候也开始有驻唱了?”

“什么驻唱啊!那个男的来找我,一脸可怜的样子,我一想,他们愿意来唱歌那就唱吧!反正他们愿意给你场地费,何乐而不为呢?谁想到会出现这么一档子事啊!”

连紫衣一边走向吧台一边笑着回道。

“这年头啊,阿猫阿狗都作着明星梦呢!毕竟好多火的歌手都是从驻唱开始的,刚刚那两个人要是知道景琛就是开娱乐公司的,不知道会怎么个反应?”

宫昊不屑的嘲笑道。

对此,厉景琛只是挑了挑眉头,不发一言。

“真别说,在你们没有来之前我听那个姑娘唱过几首歌,声音挺不错的,景琛哥,你们公司现在不是正在进行歌手选秀比赛吗?我觉得,你真可以考虑一下,那姑娘的声音真的挺不错的。”

连紫衣来到吧台,让调酒师调了杯鸡尾酒出来,轻啜着说道,双眼闪亮亮的,笑意明显。

“想唱歌哪有这么简单?不是声音好就可以了,还得会唱,有天赋,这满城的海选广告,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如果真的能力的话,早就去报名了。”

厉景琛轻哼了一声,根本就不相信连紫衣所说的。

这年头,真有能力的人,就是落在尘埃里也会发光。

“就是,景琛说得对。”

宫昊点头赞同。

见状连紫衣只是笑了几声,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

顾安歌扶着许韶华从酒吧里出来后,狼狈的回到了平时两个人最常蹲缩的天桥洞里。

在g市这样的大城市里,城管们会时常出现把那些流浪汉驱赶离开的,理由就是这些流浪汉的出现会大大的影响到这个城市的市容。

而顾安歌和许韶华因为看着还年轻,衣着方面也不像那些真正的流浪汉一般脏,再加上他们白天根本就不在这里,只有晚上才会回来,所以并没有遇上被人驱赶的狼狈。

不过今晚的事情也让顾安歌明白了,想要在这样的大城市里生存,真的是一件特别艰难的事情。

“怎么样?好点吗?要不要去医院啊?”

看着许韶华整个已经肿得像个猪头的脸,痛苦的哼唧着,顾安歌关心的问。

“没事,去什么医院啊?一去医院,我们今晚挣的这点钱眨眼就没了,我才不去!”

许韶华虽然痛得直哼,但还是挺倔的。

他越这样顾安歌越自责,“对不起,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就不会被打得这么惨了。”

“傻瓜,说什么对不起?我们是一起的,我又比你大几岁,不保护你还算是男人吗?放心吧!就是点皮肉伤,死不了!”

许韶华把自己的胸口拍得啪啪响,让顾安歌很感动。

如果不是认识了许韶华,她真不知道怎么在这个大城市里落脚?

“谢谢。”

她微微的上扬着唇角,弯起了一道极好看的弧度,让许韶华一时间竟然有些回不过神来。

“怎么了?”

看到许韶华这么久久的看着自己,顾安歌不自在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问。

“没事,没事。”

许韶华尴尬的收回了目光,想起了她在酒吧里说过的话,不禁得又蹙起了眉头。

“安歌,你说你杀过人,这话不是真的吧?”

看安歌这样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杀人犯啊!最主要的,如果她真的杀人了,怎么可能还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说出来?

顾安歌闻言眸光暗了下来,自嘲的笑了笑,“你觉得呢?”

“一定是骗那些人的!不过安歌,这种话以后可不要再说了,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就不好了。”

许韶华扯着发肿的嘴角笑了两声,自顾自的说着。

顾安歌也没有过多解释,如果不是当时她被逼急了,她也不会把这种不光彩的事情说出来。

因为身上太痛,许韶华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只能继续的哼唧着,顾安歌默默的坐在他身边,抱紧着双膝,思绪飞远。

“许韶华。”她突然问,“你为什么会来g市?”

“不为什么,就是想唱歌,家里人不同意,我就直接从学校毕业后就跑来这里了,听说这里的机会多,我想为自己拼一把。”

许韶华在回答的时候语气是倔强的。

“机会多?”顾安歌根本就不懂这指的是什么?

“对啊!机会多,眼下很多出名大火的歌手都是从g市走出去的,我最想进的就是厉氏娱乐公司,只可惜,我水平不够,人家不要我。”

许韶华自嘲的笑了笑,倒是一点也不在意说起这些糗事。

顾安歌有些不解,“那你为什么不回去呢?”

“当初跟家里人闹翻了,没有干出一番事业来,哪里有脸回去啊!”

“事业?你想要干出什么样的事业?”顾安歌愣了愣。

她的问话让许韶华一下子就为难了,抬头四下里扫了一遍,最后才指着不远处桥洞上的一张广告模特说道,“就像他那样!”

顾安歌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走了过去,一下子就怔住了。

那张广告上的男人不就是在酒吧里看过的那个男人吗?

------题外话------

写这章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自己当初全身上下只有八十块钱,流浪在广州的日子,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半夜三更也敢一个人到处去闯,现在回头想想,如果再重来的一次的话,许是拥有再多的勇气怕也不敢再过那样的日子了吧!

有时候人被逼到一定的份上,真的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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