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世资,字资甫,莆田人,进士,官至户部尚书,除户部主事,历郎中。举人,官至翰林检讨,掌国子监助教事。
翁世资随父游京师,入太学,中顺天府举人,登进士第,授户部主事。经常翻阅档案材料,推究政事的利弊得失,因此十分熟悉国家的典章制度、条例因革,很受上司的看重。有一次,部里派他到通州监收军衣的布料、棉花,复命时,他奏说:布、花“收贮库藏,辖于通州诸卫,宿弊极多,宜改属有司,则其弊可革”,建议得到采纳。
户部尚书金濂因时事多艰,急需富有谋略的人才,奏请召翁世资返京任职,翁世资以守制未终为由,固辞不赴。回户部供职,主管各司章奏文移,并参加重要决策,不久,署户部郎中。江南发生水灾,朝中推选公正廉洁的京官前往查勘,部里把任务交给翁世资,事毕回京,奏免应天、太平、兴国、安庆、庐州等府和建平、宣城等卫的税粮五十余万石,草料一百多万担,并令地方官吏赈济生活无着的灾民。
翁世资被任春闱同考试官,不久,实授户部郎中,升工部右侍郎。内织染局奏请:“苏、杭、五府织造上供文绮七千匹,赏赐不足,宜加造七千匹。”翁世资以为东南有水灾,民众饥饿,“宜撙节以苏民困”,因与尚书赵荣、左侍郎霍瑄联名上章,求减其半。英宗见章大怒,查究主议人,下翁世资于锦衣狱鞫审,贬他的官,出知衡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