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湖广汉阳人,字纯甫,号龙山。擢广西道监察御史,独立敢言,铮铮有声,历官至兵部尚书,著有《三难轩质正》。
戴金,走上仕途后,初任苏州府推官,后补抚州府。嘉靖初,升任广西道监察御史,历任两京太仆少卿,应天府尹佥副都御史,大理寺卿,兵部尚书等职。独立敢言,给时人留下极佳口碑,在御史任内,他与黄梅县石金,被人称赞为“楚中二金”。奉命巡视两淮盐政,通过深入走访调查,掌握了两淮盐政与不法盐商相互勾结,以权势占卖,愚弄百姓的不法现象后,他及时拟定了《请通民法以资民食》的奏折,上书朝庭,乞请户部按照他的建议,制定法规,以便有章可循。
此后不久,他又按巡四川,正逢芒部酋长陇政反抗朝庭,夺取了新设治所雄府,为了处理芒部,戴金与巡抚唐仪凤商议,向朝庭提出了七点建议:一、因地方以定土,流芒部异类,不必改流以拂其性;二、顺夷情以续绝世,陇政乃陇寿所出,为部落所推服,当顺其情,以一官授之;三、尊威令以示惩戒,即改芒部为镇雄府,其官可复其名,不必要改;四、存四司以专责任,芒部延袤数百里,当存四长司分理之;五,明赏罚以定夷情,可以功赎者功赎,以往者不必究治;六、严守备以塞祸源,宜命整防,威靖兵备,驻安庄以制安一带,如贵州添设佥事一员,**军;七、下重令以禁诸夷之联络,水面乌撒之于陇寿乌撒,之于陇政,水西之于沙保,皆以婚媾诱引,以致叛乱,不可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