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鹤鸣,字元平,号凤皋,南直隶颍州焦陂镇张寨村人,官至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太子太保、太子太师。
因父亲病重归乡,授官历城知县,历任南京兵部主事,累官任陕西右参政,分巡临州、巩州。因功升任陕西右布政使,不久擢升贵州巡抚、右佥都御史,平定苗乱。升任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未赴任,转任左侍郎,佐理部事。此时兵事紧急,兵部增设二侍郎,而张鹤鸣与祁伯裕、王在晋均推故不赴任。
辽阳城破,兵情更加紧急,右侍郎张经世督师出关,于是兵部中无侍郎,明熹宗下令兵部督办,张鹤鸣等人才上任。因平苗功,晋升兵部尚书,视侍郎事,尚书王象乾出督蓟、辽军务,张鹤鸣遂代其位。